石家庄摩托车限行新规定2021

更新时间:2024-04-23 18:03:37

在北方地区有很多城市除了有机动车限行规定之外,对于摩托车也是有限行规定的,而在石家庄不少市民对于电动车和摩托车的通行规定十分关注的,关于石家庄摩托车限行的规定如下。

石家庄摩托车限行新规定2021(一)摩托车(包括燃油车、电动车、三轮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军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行业类保障民生车辆(如邮政快递、送水、送气、送奶等),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四统一”(统一型号尺寸、统一颜色标识、统一编码编号、统一持证上岗),在过渡期内采取限量管控措施。

(二)对在用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5km/h、等于或者小于50km/h;且电机额定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者小于4kW的两轮电动车,登记并悬挂临时号牌,在过渡期内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

(三)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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