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伤害力有多大

更新时间:2024-04-20 14:33:13

近几年,高空坠物的新闻层出不穷,高空坠物的伤害力是无法想象的,就算是一个轻微的小物件都可能导致受伤。那么高空坠物的伤害力究竟有多大呢?在小区里面,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防止高空坠物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高空坠物的事件几乎在每一个小区都有发生,据专家介绍,一个物体从高处落下,

落的高度越高,它到达地面的时候,速度就越快,所携带的能量和冲击力也就越大。

我们拿鸡蛋为例,根据自由落体的运动规律,鸡蛋的落地速度大概在60码左右,再结合非常短的接触时间,它产生的冲击力大概在自身重力的一百倍左右。

再以花盆为例,花盆10楼坠下杀伤力堪比枪击,有人用10楼高(30米)花盆(1千克)坠楼作过计算。

花盆落地时动能=质量×重力加速度×高度,即1千克×9.8米/秒×30米=294焦耳。

294焦耳的概念可以这么理解:

56式步枪杀伤无防护人体的要求是65焦耳,5.45毫米小口径步枪子弹向目标传递能量为228.3焦耳。

再假设,该花盆落在泥地上砸出一个5厘米深坑,瞬间冲击力=能量/形变程度=294焦耳/0.05米=5880牛顿,相当于600公斤重,这一重量足以压死任何一个人。

物体从高空坠落产生的冲击力,与其重量、硬度、坠落时间成正比,高度越高、质地越坚硬,接触面越小,造成伤害就越大。

如何有效防止高空抛物?

可以用“一网一眼一心”来概括。

1. 在三楼与四楼之间安装质地坚韧的不锈钢丝网,一般偶发的、无意间造成的高空坠物都可以被拦截,特别是有些小区楼间距过窄,行人通道太靠近居民楼。

2. 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现在的监控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了,只要安装了摄像头,大部分的高空抛物都能准确定位责任人,不会出现无法找到相关责任人而全楼住户一起赔偿的局面。

3. 因为高空坠物有突发性和隐蔽性,往往很难被察觉到,当行人路过高层建筑时,尽量选择走有防护的内侧,用心观察周围环境,不要低头玩手机,尽量快速通过。

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怎么办?

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的,可以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事件案例:

肖某在楼门口晒太阳时,不幸被楼上掉落的一只酒瓶砸伤左腿。

肖某受伤后,被送往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并于当日转至重庆市中山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院。

住院期间,五原告为此花去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45343.06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案中,肖某被建筑物中坠落的酒瓶砸中受伤,庭审中无法证实酒瓶究竟从哪一房间内坠出,故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原告的损害给予补偿。

因此,渝北法院判决杜某、卢某、李某、张某、孙某以及郭某、袁某等人作为事发地楼上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对原告所受损失予以平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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